关于离境退税那些事
Q:您好,我最近在免税店购买了物品,请问这个可以办理退税吗?
A:您好,请您出示离境购物退税申请单与退税物品销售发票
Q:还要这么多单证吗,我不太了解可以帮我解释一下吗?
A:好的,没问题。
什么是离境退税
离境退税政策
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境外旅客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离境口岸
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正式对外开放并设有退税代理机构的口岸,包括航空口岸、水运口岸和陆地口岸。
有效身份证件
指标注或能够采集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期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退税商店
指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备案、境外旅客从其购买退税物品离境可申请退税的企业。
退税物品
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
离境退税物品范围及条件
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
(二)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申请退税物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二)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三)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四)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