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申请须知
1、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可以根据最终的司法判决或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撤销软件登记。
2、撤销软件登记的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
3、撤销软件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与软件著作权有利害关系的人。
4、办理撤销软件登记请求需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的著作权登记系统,全程在线办理。
5、申请确认签章页应当在线打印并签章,然后按要求上传其扫描件(pdf格式),请勿擅自更改申请确认签章页的内容、格式和打印比例。
6、办理撤销软件登记请求时需将最终的司法判决或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的原件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天桥艺术大厦A座302软件著作权部 邮编100050。
二、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步骤
填报撤销软件登记请求→提交申请确认签章页→登记机构受理→登记机构审查→取得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通知书,撤销完成
三、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指所需文件
申请人应当提交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书确认签章页、最终的司法判决或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四、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填表说明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软件登记完成后,由已经获得最终司法判决或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的软件利害关系人填写。
1、要撤销的登记号
准确填写想要撤销的软.............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1703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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