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企业进军海外发展业务,往往会选择在香港注册公司,主要就是受到香港低税率、多税务优惠的极佳营商环境所吸引,且合资格的企业还能透过不同的方式,合规节省非必须的税务开支,而香港公司较常见的一种免缴利得税的途径就是离岸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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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香港公司离岸豁免
香港公司离岸豁免是指香港税局同意公司所赚取的利润是离岸所得,豁免对利得税款的征收。香港公司采用的是属地原则征税,只对来自于香港的利润所得才需缴纳利得税,而来自于香港之外的利润,可以向税局申请"离岸收入",豁免缴纳利得税。
根据中国香港的属地原则征税制度,只有在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的收入才需缴纳利得税。因此,对于那些其全部收入均来自中国香港以外地区的公司,可以通过向税务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来申请离岸豁免,从而避免缴纳香港利得税。
香港公司申请离岸豁免的条件
您的香港公司在香港没有实体办公室,也没有在香港聘请员工;
没有香港的客户和供应商,不在香港洽谈业务和签署合同;
货物也没有运到香港,没有发生报关,公司属于离岸经营。
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建议公司在第一次做账审计时申请离岸豁免,这样申请成功的概率远大于后期再申请。
香港公司申请离岸豁免的资料
香港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产品及价格,最好整理成价目表;
公司的货仓及其地点(如有);
负责业务开展的所有员工的信息、出差地点,公司业务合同签订地点等;
客户、供货商详细资料(包括客户公司名称、地址);
公司供货商来源、商品价格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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