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第826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经正式施行,这与每一位跨境电商卖家的经营息息相关。从退税申报到纳税身份认定,从进项抵扣到合规风控,新规都给出了明确指引,也划清了红线。今天小贸就用直白的语言,拆解这份事关跨境卖家利润、合规的税务手册。
一、注意这些核心变化,关乎卖家钱袋子
新规并非对旧政策的全盘颠覆,而是在原有基础上的细化与规范,其中四个变化对跨境电商行业影响最深远,尤其需要重点关注。
出口退税申报:
重启36个月期限,逾期后果严重
这是新规中最受关注的调整。自2020年取消退税申报期限后,不少卖家习惯了攒单申报,如今宽限期正式结束。实施条例明确指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必须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将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彻底丧失退税资格。更关键的是,2026年1月1日前出口的货物,设置了最后窗口期:需在2028年12月31日前补办申报,错过将无法挽回。
纳税身份认定:
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更严格
实施条例明确,年销售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500万元的卖家,当期直接转为一般纳税人,取消了以往"次月生效"的缓冲期。这意味着一旦超标,税率将从1%-3%的小规模税率,直接升至13%(货物类),如果缺乏合规进项发票,税负差距可能达12倍以上。
举个例子,某亚马逊卖家单月销售额突破530万元,若无法提供进项发票,按一般纳税人需缴530万元×13%=68.9万元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仅需缴纳5.3万元,这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进项抵扣:
明确凭证范围,无票抵扣彻底行不通
实施条例强化了"征扣一致"原则,明确了可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等五类凭证。这对习惯从中小供应商采购、不主动索要发票的卖家敲响了警钟:没有合规进项发票,就无法抵扣销项税,利润会被直接吞噬。同时实施条例规定,因销售折让、退货产生的税额,可从当期销项或进项中扣减,这为跨境电商常见的售后场景提供了明确指引,避免重复缴税。
跨境服务免税:
明确零税率范围,避免误判风险
针对跨境服务类卖家,实施条例第九条列出了适用零税率的情形,包括向境外销售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设计、软件服务,转让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以及国际运输服务等。这让做服务外包、.............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2739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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