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第五上诉委员会(BoA)于2024年12月16日作出决定,拒绝了"EINSTEIN KAFFEE"在尼斯分类第30、33和35类的注册申请。上诉委员会认同审查员的意见,认为"EINSTEIN KAFFEE"这一标志在上述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中构成了"严重的误导风险",具体依据《欧盟商标条例》(EUTMR)第7(1)(g)条和第7(2)条的相关规定。
背景
2023年6月,Einstein Kaffee Marketing GmbH 提交了申请,申请将下图的图形商标注册为欧盟商标,涵盖第21、29、30、32、33、35、42和43类的商品和服务:
2024年6月11日,审查员因该商标在与以下商品和服务(包括茶、人工咖啡、可可、含可可饮料、茶基酒精饮料以及与这些饮料相关的(在线)零售服务)相关时具有"明显误导性"而拒绝了第30、33和35类的注册申请。
审查员认为,允许该商标在第30、33和35类注册将会造成"足够严重的误导风险",即会暗示这些商品和服务是咖啡或含有咖啡。审查员进一步指出,标志中两个词之间的插图也加强了这种误导性,尤其是杯子中的热咖啡图案,强化了这一误导。
2024年8月8日,申请人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请求撤销该决定,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仅仅存在误导的可能性不足以拒绝商标注册申请,因为这假设不存在非误导性的使用情况。
商标中某一元素可能本身传递误导信息并不足以得出该商标本身具有误导含义的结论,因为决定性因素应当是整体标志的感知。
"咖啡"一词对于茶、人工咖啡、可可或含可可饮料来说并不具有误导性。
"Einstein Kaffee"一词构成了一个"概念单元",其中"Einstein"对于相关商品和服务具有显著性,从而排除了消费者的误导。
图形商标中出现的杯子插图并不必然暗示它是装满咖啡的。
上诉委员会(BoA)决定
上诉委员会驳回了上诉(R1596/2024-5)。
首先,上诉委员会强调,根据既定判例法,适用《欧盟商标条例》(EUTMR)第7(1)(g)条需要证明"实际的欺骗或误导相关消费者"或"足够严重的风险,导.............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2003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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