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乌克兰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乌克兰实行双轨制管辖体系:
1、行政审查机构
乌克兰知识产权局异议处(Ukrpatent):负责形式审查、证据审核及初步裁决
知识产权争议委员会:由3名专业审查员组成,处理复杂案件复审
2、司法管辖机构
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向基辅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新设专门法庭)
终审上诉至乌克兰最高法院商事分庭
代理特殊要求:
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乌克兰专利律师协会注册代理人提交异议
非乌克兰语文件需经司法部认证翻译机构译制(中文文件需中国贸促会认证)
二、乌克兰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乌克兰采用欧盟式异议窗口期:
1、官方公告期
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在Ukrpatent官网公告3个月(2023年缩短原9个月期限)
异议申请须在公告截止日24:00前完成电子提交
2、补充异议期
商标注册后5年内可基于恶意注册提出补充异议(需支付双倍官费)
3、战时特别规则
冲突地区申请人可申请60天宽限期(需提供地区行政机构证明)
电子提交系统(E-filing)全天候开放,纸质文件暂时豁免
三、乌克兰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根据《知识产权法》第6、9、16条,法定异议理由包括:
(一)绝对禁止事由
1、缺乏显著性
仅由商品通用名称或功能性标识构成(第6(1)条)
擅自使用欧盟-乌克兰自贸区地理标志(如哈尔科夫蜂蜜)
2、公共秩序违反
包含军事符号、分裂主义标识或歧视性内容(2022年新增条款)
(二)相对禁止事由
1、在先权利冲突
与乌克兰/欧盟已注册商标构成混淆(尼斯分类第12版)
复制在乌实际使用的未注册商标(需提供2年以上使用证明)
2、跨境恶意注册
申请人利用战时信息不对称抢注撤离企业商标(2023年典型案例标准)
3、著作权关联
商标设计侵犯乌克兰版权登记作品(需提供国家档案馆认证)
(三)程序性事由
1、商品分类欺诈
申请类别明显超出实际经营范围(需提交海关HS编码比对报告)
2、虚假优先权
谎称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但未提供基础申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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